白城中院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
为更好的落实中央确定的“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这一司法改革任务,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经过近半年的试点工作,截至2009年末,该院共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9件、9人,均已审结。
为了搞好试点工作,白城中院刑一庭挑选资深审判人员开展试点案件的庭审活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该院还制定并下发了《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等。2009年12月3日,在洮南市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
在庭审中,被告人任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罪,其法定监护人任某某也表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赔偿给被害人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将量刑举证和量刑辩论单独纳入庭审程序,充分保障了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控辩双方对被告人任某的量刑各自提出了具体的标准意见并提供了证据及理由,合议庭在认真听取了各方提出的量刑意见后,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8年。法庭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再上诉。
来源: 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