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买卖协议
甲 方(买方)
乙 方(卖方)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王朝进律师
电话0531-86796536 联系地址:济南市银座晶都国际1号楼34层05室。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将济南律师网站卖给甲方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万元人民币买乙方设计、制作的济南律师网站。其中乙方所得**万元,另**万元用于甲方还空间商所欠的**万元。程序语言用的是php。
(还空间商所欠的**万元甲方于2006年5月22日汇款给空间商,汇款单为证)。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1.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乙方需把网站全部内容及相关信息变更甲方并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验证无误后交付买金**万元。
2.网站卖给甲方后甲方承担网站所有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双方对“济南律师”网站建设所提供的网站内容、已有的页面设计及后台程序应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
4.网站交付完后,既乙方所有网站文件递交甲方,甲方汇款所有费用。
5.由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后台程序,如甲方自行对其进行改动,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承诺不得将后台程序复制后用于其他盈利目的。
7、乙方受到全部费用后在3个月内协助甲方办理域名(www.jnls.cc)转户手续。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2.甲方无故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款费用并应承担赔偿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无故解除本协议的,应双倍返还预付款费用并应承担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需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千(¥**)万元。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暂时中止,双方不承担赔偿任何损失。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对任何一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四条:甲方如果需要对网站内容进行调整或改版按市场价格80%比例缴费。
第五条:乙方保证备案是法律类公益维权网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新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若有与本协议矛盾之处,以新协议为准。
甲 方:**
乙 方(卖方)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王朝进律师
电话0531-86796536 联系地址:济南市银座晶都国际1号楼34层05室。
E - MAIL:lawkeynet@yahoo.com.cn
(签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