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拆迁维权 >

水企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

时间:2009-12-08 19: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水企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 一些地方政府卖水企产权妨碍供水安全 法制网北京12月7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近日结束的第四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获悉,今后我国水务企业产权
  

水企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
 
一些地方政府卖水企产权妨碍供水安全 

 

  法制网北京12月7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近日结束的第四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获悉,今后我国水务企业产权或将不再对外出售,坚持国有化道路。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水务领域权威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份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组织编写的调研报告目前已提交住建部,完善后将申请国务院批准。调研报告对2002年原建设部出台《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后各地供水行业的改革情况和经验进行了评估,在肯定改革成果的前提下,指出一些地区在卖掉供水企业国有股权后,供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政府对价格等调控能力下降。

  调研报告称,各地供水行业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由于对供水事业的公用属性没有形成共识,违背了市政公用企业改革的目的和宗旨;在市场化问题上,有些地方片面追求盘活国有资产,采取产权转让的方式,非但没能根本性改善水企资金实力和资产流动性,供水安全还无法得到保障;在价格问题上,目前定价机制难以客观真实反映动态供水变化,价格政策执行中随意性、主观性较大,科学合理的水价调控机制还没有形成;供水监管体系建设滞后,监管缺乏依据和手段,监管工作不到位。

  上述权威人士解读称,调研报告实际上涉及了当前两大热点问题,即水务改革中如何运用外资、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地方政府在水价调控中应扮演怎样的角色。

  “外资等社会资本存在‘绑架’地方政府上调水价的嫌疑”。该权威人士指出,虽然社会资本称其股权比例不足50%、涨价需要当地政府批准等,在此轮水价上涨中不具有主导权,“但社会资本不是活雷锋,特别是在高溢价收购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已经将当地政府‘绑架’了,不涨价当地政府很可能成为被告,这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将水务企业产权一卖了之的恶果”。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提出具体建议,认为水务改革的着力点不在产权而在经营权,地方政府应当是供水行业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行业特许营业的主体和水价控制主体,在保证地方政府所有者地位和控制力的前提下,建立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立法明确供水事业定位和改革目的,明确供水的公共属性和社会属性,水务改革必须以维护公众利益,保障水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权威人士表示。

 

 
来源: 法制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部分来自互联网,权利属于原创作者享有,对权利人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敬意!
Copyright © 2000-2009 Todaynic.com,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维权律师网 版权所有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 维权热线:0531-86796536 地址:济南银座晶都国际1号楼34层05室 技术支持:麦谷互联
法律咨询邮箱:lawkeynet@yahoo.com.cn 鲁ICP备:06000599号